各辖市(区)教育(文体)局,各局属单位:
在2002至2005年度期间、2006至2009年度期间,常州市教育局分别完成了第一批教育科研基地和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建立、发展和评估工作,各基地学校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的进步。为进一步深化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积极稳妥地探索教育科研工作的新途径,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2010—2013年度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工作需遵循自主自愿的申报原则,辖市区的学校应向辖市区教研室进行申报,局属学校向市教研室直接进行申报。
2.在2006—2009年度获得“常州市优秀教育科研基地”的学校自行成为“2010—2013年度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无需参加本次申报工作。
3.辖市区教研室和局属学校需在2010年4月30日前将《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及主要支撑性材料报送到常州市教研室,申报、评审书的相关内容填写可参见《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二)。
4.各辖市区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本地区学校自主申报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择优向市教研室报送。报送的名额为武进5个,金坛、溧阳、天宁、钟楼、新北3个,戚区2个。
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研室电话:86696829,联系人:张小亚,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邮编:213001。
在2002至2005年度期间、2006至2009年度期间,常州市教育局分别完成了第一批教育科研基地和第二批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建立、发展和评估工作,各基地学校在实现自我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的进步。为进一步深化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升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积极稳妥地探索教育科研工作的新途径,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2010—2013年度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工作需遵循自主自愿的申报原则,辖市区的学校应向辖市区教研室进行申报,局属学校向市教研室直接进行申报。
2.在2006—2009年度获得“常州市优秀教育科研基地”的学校自行成为“2010—2013年度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无需参加本次申报工作。
3.辖市区教研室和局属学校需在2010年4月30日前将《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一)及主要支撑性材料报送到常州市教研室,申报、评审书的相关内容填写可参见《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试行)》(见附件二)。
4.各辖市区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本地区学校自主申报的材料进行初评,然后择优向市教研室报送。报送的名额为武进5个,金坛、溧阳、天宁、钟楼、新北3个,戚区2个。
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确保教育科研基地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市教研室电话:86696829,联系人:张小亚,地址:常州市劳动中路9号,邮编:213001。
附件一:《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书》
附件二:《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试行)》
常州市教育局
2010年3月
2010年3月
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申报评审书.doc
常州市教育科研基地评估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