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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参加江苏省第三届中学化学优秀多媒体课件展评活动的预备通知
信息时间:2010-04-29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中学:
    随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如何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中学化学教学更好地整合,是值得研究的一个课题。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展示、交流、推广近几年来全省中学化学教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的成果和经验,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经研究决定,拟于2010年10月中旬(或下旬)在泰州市举办江苏省第三届中学化学优秀多媒体课件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评范围
    参加本次展评活动的课件,是指我省中学化学教师、教研员使用多媒体技术,自行设计和制作的辅助中学化学课堂教学的计算机软件(含积件和课件)。单纯的文字讲稿、习题训练以及供学生课后自学等内容的软件,不属于本次展评的范围。
    二、课件要求
    1.课件内容应符合高、初中化学课程标准的理念和要求,取材于本省使用的现行初、高中化学教材,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方面的优势,有利于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科学素养,有利于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
    2.参加展评的课件要有严密的科学性、较强的适用性和不可替代性,以及良好的可操作性和艺术性。媒体应用得当,构思独特,立意新颖,设计巧妙。
    3.视像、动画、声音等均应采用通用文件格式,课件运行环境为win2000或winXP操作系统,网络版应能用Web浏览器播放。参评课件不得携带电脑病毒。
    4.参评课件必须为作者原创,严禁剽窃、抄袭,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者,取消获奖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5.每个课件的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个课件需备说明材料,一般不超过600字,具体内容可包括:课件名称、作者单位及姓名、设计思想、课件内容及特点、制作过程、运行环境、操作说明、使用效果等。
    三、参评对象
    初、高中化学教师。
    四、选拔办法
    1.各辖市(区)教研室选拔优秀课件参加大市评选,各辖市(区)各选送2个课件(初、高中各1个)参加大市评选,时间初定在6月底(另行通知)。
    2.常州市区(包括新北区)各校上报1~2个课件(附说明材料),所有上报材料于5月21日前发送至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吴永才老师(
jyswyc@czedu.gov.cn)和李军老师(jyslj@czedu.gov.cn)的邮箱。常州市区根据上报课件选拔优秀课件于5月28日进行现场评比,选拔参加大市评选。(另行通知)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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