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初中、普通高中:
根据工作需要,现请部分教师(名单见附件)报送以下个人材料:
近五年参加各级评优课或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近五年主要代表作复印件(论文须正式发表,限3篇;个人专著限1部);
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材料复印件(限报1个课题,含申报书、立项证明、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
请各校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研室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现请部分教师(名单见附件)报送以下个人材料:
近五年参加各级评优课或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近五年主要代表作复印件(论文须正式发表,限3篇;个人专著限1部);
近五年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材料复印件(限报1个课题,含申报书、立项证明、结题报告、结题证明等)。
请各校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准备工作,于2012年1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研室办公室。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12年10月31日
2012年10月31日
需报送个人教学、教研材料的教师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