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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2-10-16     阅读次数: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2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楹联。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在12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15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3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刊登。

2.所有上交到市教研室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jyszc@czedu.gov.cn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中语组

                                         201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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