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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2-10-16     阅读次数:
 

为贯彻《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精神,落实“课标”规定的课外阅读要求,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欣赏文学作品能力,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丰富语文学习的课程资源,经教研室领导研究决定,本学年在全市七年级学生中继续举行“常州市七年级学生‘美文阅读’比赛”。现将2012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七年级学生

二、比赛办法

1.学校组织,自愿参加。
    2.
比赛要求:

1)学生从课外读物(不含与教材配套的课外读本)中推荐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文体不限,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注明作者及出处(提倡节选长篇读物,可自拟节选的标题),文后围绕推荐理由写一段150400字的文字。

2)一律用A4纸(不收复印件),按“标题-作者-正文-出处-推荐理由-推荐者的学校、班级、姓名-指导教师”的顺序打印;打印必须准确无误(包括标点、段落等),有错要扣分。字体、字号、排版不作统一要求,但必须美观大方。除打印件以外,市区学校以校为单位,将参赛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信箱。各辖市(区)在上交获奖作品的同时,也要将获奖作品电子文本发送到指定信箱。
   
3)评比标准:所推荐的文章按文质兼美的要求评分,文章内容及特色占总分的60%,学生写的推荐理由占40%;由教研室中语组组织评委打分,按得分高低评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在1215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30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市教研室聘请评委按规定名额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3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0

二等奖:20
   
三等奖:30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发布。

2.所有上交到市教研室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jyszc@czedu.gov.cn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中语组

                                 2012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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