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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州市7名)
信息时间:2012-09-03     阅读次数:

关于推荐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
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有关事宜的通知


苏教办基﹝201215

各市教育局: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将于20121220任期届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现拟于201211月底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方案已报经江苏省教育厅厅长专题办公会和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事会规模
  理事会理事人数111人左右,常务理事人数37人。理事和常务理事中专家、学者、管理人员与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实际工作人员的比例适当。
  二、理事及常务理事任职条件
  (一)热心学会工作并能参加学会活动的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及幼教工作者;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311以后出生);
  (二)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教学、教研、科研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三)有中教一级(小教高级)以上职称,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取得各级各类学术荣誉的幼教一线教师优先推荐;
  (四)常务理事还应能保证有适当时间出席相关会议,并能够承担学会交办的工作。
  三、理事及常务理事推荐办法及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办法
  理事和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按分配名额推荐(见附件)。
  (二)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市教育局及有关单位将理事及常务理事推荐表(见附件)的纸质文本(一式三份)报省学前教育学会(常州市7位理事填好表格于912日前发庄春梅邮箱一份电子稿);电子文本同时发到省学前教育学会邮箱。
   
附件: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86

 

 

 
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推荐表.doc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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