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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举行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09-22     阅读次数: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九十周年,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青少年道德人文素养,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为了征集参加“‘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生诗词大赛”参赛作品,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1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欢迎七年级、九年级同学参赛,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凤凰杯”首届江苏大中小学生诗词大赛

二、征稿内容及要求:

  凡围绕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颂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歌颂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表达对祖国大好河山和富饶家乡的热爱,描绘城乡建设风貌、山水风光、校园生活和社会民俗风情,讴歌真善美、鞭挞假恶丑,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志向,反映时代社会生活等重要主题和题材的诗词作品均可参赛。体裁以传统诗词为主,要求主题思想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合乎格律规范,语言清新流畅,富有诗词韵味。篇幅短小精悍的新诗与儿歌也可参赛。

  A4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不署名,另两份写清姓名、性别、年龄、校名、班级、联系地址和邮编电话。

  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二、报名方式:

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在1020日前将参赛作品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025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2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刊登。

2.所有上交到市教研室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jyszc@czedu.gov.cn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11年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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