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健同志在全国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2011年9月14日下午14:30)
近年来,江苏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研究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2008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学校体育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学生耐力、力量、柔韧性等体能素质明显提升,体育后备人才数量和质量明显提升,肥胖和近视发生率等明显下降的“三升一降”目标任务。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通过几年来实施一系列政策举措,全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得到有效落实。2010年对全省10万余名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江苏中小学生耐力、力量、柔韧性数据已止降回升。
一是建章立制保落实。工作要落实,制度是保证。近年来,我省坚持从制度入手,认真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对体育活动、卫生与营养、保障与监督等方面的明确规定。《条例》明确要求,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条例》还从学校和行政机关两个层面,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未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一小时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条例》颁布以来,我厅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省每年组织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随机督查,督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0年调查显示,全省90%的中小学均能按照要求,结合本校特点,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这不仅是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的结果,也是各地中小学校长们认识提高、努力落实的结果。
二是规范办学抓落实。有效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必须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活动时间和良好的活动场所、环境。2009年,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严格禁止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严格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格制止义务教育办学中的违法行为”等“五严”规定。“五严”规定执行以来,全省中小学规范办学意识普遍增强,办学行为更加规范。各中小学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和作息制度,结合学生的特点,根据季节安排不同活动内容。同时,各学校也进一步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认真落实体育教师及班主任职责,使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得到有效保证。
三是强化管理促落实。有了好的制度,还必须强化管理,才能将工作落到实处。目前,我省所有中小学校均按规定实施了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调整增加了体育课时计划,并将大课间活动统一排入课表。同时,通过深化教学改革,着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不断减轻学生负担,稳步提升体育课质量和效益。并将“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列入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各地、各校不断加大投入,保证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所需要的场地条件,全省小学、初中、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的比例分别为78.1%、87.8%、92.3%。认真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内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切实加强学校体育活动过程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体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发生伤害事故。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经费,为全省1300多万在校大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统一购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校方责任险,保险赔款限额为每个学生30万元。
当前,“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已上升为国家教育政策,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遵循的原则。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这次会议部署要求,将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重点在建立健全“三个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一要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评价机制。我省已经建立并将进一步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和定期公告制度,定期公布实施情况和测试结果,并将体育成绩、体质状况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学生毕业或升学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大学新生身体素质测试制度,将测试结果回溯生源地并向社会公告。全面实施全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每年对6-22岁的全省10万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测。积极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主动进行学生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
二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工作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积极争取财政、人事和体育部门支持,不断加大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的投入,尽快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塑胶化工程;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第二轮万名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工程,使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和条件的改善与学校整体办学条件的改善相适应,使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与学生全面发展开展体育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努力构建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要健全完善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各项规定,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坚持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教育督导范围,作为学校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并依法开展专项督导和随机抽查工作,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