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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初中政治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1-08-28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局属各初中教导处及政治学科教研组: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初中政治教师的教学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治教师队伍,根据《关于设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项目的通知》(常教人〔2009〕55号)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决定在全市开展初中政治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体初中政治教师。
    二、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2月。请老师们接到通知后先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正式比赛预计在9月底进行。
    三、竞赛程序与内容
    1.辖市区竞赛
    采用选拔制,分三轮:
   (1)第一轮:做一份综合能力测试卷,内容包括“学生作业评析、命题”,时间为3个小时。考核要点为教师对教材的掌握情况、作业批改和讲评能力、命题能力等。建议所有教师都参加。各辖市区同时进行,试卷由常州市教育教研室统一提供。
   (2)第二轮:经过第一轮选拔,剩下教师参加第二个层次的比赛。比赛内容为即兴演讲,要求教师在15分钟之内对有关社会热点进行评述,并将要点书写在黑板上。考评要点为教师的语言表达能力、学科素养和板书水平。
   (3)第三轮:经过第二轮的选拔,剩下教师上课。采用封闭备课的方式,考核要点为教师教学的综合能力。
    2.大市竞赛
    比赛采用积分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比赛为“教学小论文写作”,第二轮为课堂考核。第一轮比赛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第二轮比赛成绩占总成绩70%。
    大市比赛参赛名额分配:原城区(含钟楼区、天宁区、戚区、新北区)5人、武进区4人,金坛市2人、溧阳市3人,共计14人。
    四、评奖及标准
    1.各辖市区开展的比赛,由各辖市区自行决定奖励等次、名额及奖励方式。
    2.市级比赛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评奖,其比例为20%、30%、50%。
    3.各辖市区可自行设立组织奖和优胜奖。对参赛率较高的学校颁发基本功竞赛组织奖,对参赛率较高的学校且在第二轮及第三轮比赛获得较高积分的学校颁发优胜奖。
    五、费用
    参赛费主要用于参赛人员的伙食补贴、评委费及活动的其它费用,区域比赛参赛费第一轮50元/人,第二轮50元/人,第三轮100元/人;市级比赛参赛费200元/人。经费由参赛教师所在单位支付。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201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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