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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学前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2018年)
信息时间:2018-05-07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高级技术人才选拔评价机制,构建人才快速成长平台,在全市幼儿园营造“提升专业素养,树立专业自信”的良好氛围,根据《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常人社发(2012)55号)以及《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2017年修订)》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制订本次比赛方案。

一、参赛对象

全市幼儿园40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青年教师均可参加比赛(已获省市学前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者除外)。

二、比赛时间

  2018年8月底组织比赛(6月底市教科院对各辖市区选拔的选手组织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及办法

(一)通用技能

1.钢笔字

选手同组进行比赛,书写规定内容,字体不限。时间为10分钟。

2.讲故事

选手自定故事,要求内容生动有趣,适合幼儿倾听和理解。选手用普通话讲述故事。时间为3分钟。

3.教育活动设计

选手根据给定的题目,独立完成教育活动设计。时间为60分钟。

4.教育活动组织

教育活动组织的课题与教育活动设计的课题一致,采用模拟教学的形式进行考核。时间为8分钟,其中选手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为2分钟。

(二)专业技能

1.专业基础理论

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幼儿卫生与保育、幼儿心理和教育、幼儿园教育活动与研究、幼儿园环境与课程、教师专业素养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时间为90分钟。

2.幼儿行为观察记录与分析

观察一段幼儿活动录像,要求选手对幼儿的行为进行客观细致的观察和记录,并作出一定的分析。录像资料时长为10分钟以内,播放两遍,书面回答时间为30分钟。

3.幼儿歌曲弹唱和幼儿舞蹈

在规定的弹唱曲目中抽签,经5分钟准备后现场弹唱。要求旋律准确,歌唱流畅、弹唱和谐,具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与感染力。

在规定的幼儿舞蹈曲目中抽签,经5分钟准备后现场表演舞蹈。要求设计合理,动作和谐,具有一定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幼儿歌曲弹唱和幼儿舞蹈的时间各不超过3分钟。

4.绘画

主题绘画,根据提供的内容和要求进行绘画,绘画作品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实用价值。选手自备绘画器具。时间为60分钟。

三、评价标准与评分规则

通用技能项目的权重为40%。其中,钢笔字权重5%,讲故事权重10%,教育活动设计权重15%,教育活动组织权重10%。专业技能项目的权重为60%。其中,专业基础理论权重20%,幼儿行为观察记录与分析权重9%,幼儿歌曲弹唱和幼儿舞蹈权重16%,绘画权重15%

8个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选手的每项原始分乘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

四、组织要求

 各辖市区要认真研读比赛方案,广泛开展《纲要》、《标准》、《指南》研习和专业技能提升活动,在园级基本功竞赛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区级比赛,真正做到广泛发动,层层选拔。在组织比赛的过程中要重视和关注农村和薄弱园教师的参赛,并以比赛为契机,不断促进广大教师夯实教学基本功。

 大赛各项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常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与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所制定的比赛规程执行,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对在比赛中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当行为的选手或评委,大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请各辖市区于2018828日前将本区参加比赛选手的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市教科院幼教教研员。材料包括参赛选手推荐表(附件2)和本区组织市级比赛的相关文件(包括公布比赛结果的文件),逾期不报者作弃权处理。比赛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名额分配和奖励办法

 天宁、钟楼、新北、溧阳各4名;武进6名;金坛3名;常州市机关幼教集团2名;常州市红溪实验幼儿园1名;鸣珂巷教育集团2名。全市共30名教师参赛。按照常州市教科院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功大赛规则,本次基本功竞赛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占30%,二等奖占70%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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