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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常州市初中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8-03-28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市区各初中:

  为进一步提升初中音乐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中旬组织常州市初中音乐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音乐学科三项专业技能和音乐欣赏笔试,第二轮为课堂教学能力比赛,第一轮比赛成绩带入总成绩。   

   二、比赛内容

   (一)第一轮音乐专业技能竞赛内容

   1、 钢琴:自选钢琴独奏曲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

   2、 声乐:自选艺术歌曲一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 器乐或舞蹈:两项中任选一项。乐器除键盘乐器外可任选一种中、西乐器或

   中小学课堂教学乐器(竖笛、口琴),乐器自备,曲目自选,可使用自备的伴奏带,时间不超过6分钟;舞蹈内容自选,舞蹈音乐和服装均自备。限时6分钟以内。

   4、音乐欣赏:听力测试,笔试时间60分钟,内容为:小学、初、高中教材内容占80%,教材以外的内容占20%。

   (二)、第二轮课堂教学竞赛内容

   1、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市教科院在比赛隔天的下午15:30在教研学科网上公布指定的初中音乐教学内容和课题,参赛选手独立完成1课时(45分钟)的教学设计,并制作好课件。上课比赛结束时,须交教学设计文稿和教学课件的电子稿。

   2、课堂教学:课堂教学的课题与教学设计的课题一致。上课形式为借班上课,教学内容为上述教学设计中的20分钟片断课,按抽签顺序依次上课。

   三、参赛对象

   1、常州市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初中音乐教师,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教师,已获得江苏省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比赛。

   2、名额分配:

市 区(局属、天宁、钟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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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评奖办法

   比赛聘请德才兼备的教科研人员、优秀教师担任基本功竞赛的评委,参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设置相关奖项,颁发证书。

   五、参赛费

   参赛选手需交纳参赛费200元/人,主要用于参赛人员的伙食补贴及活动的其它费用,由参赛教师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住宿费、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报名工作

   各辖市区请于4月9日前完成所在区域初中音乐教师基本功竞赛选拔,于4月9日之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基本功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交到或寄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明霞老师处(213001 劳动西路19号,409办公室),并将基本功竞赛选手名单汇总表、报名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54088258@{域名已经过期}。

   七、其他

   具体比赛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附件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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