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职能是开展教育政策研究,为教育行政决策和学校管理提供参考性意见和咨讯服务;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类学校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学科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测、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研究、指导、服务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类学校教育信息资源建设与技术保障;组织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各类学校制定、实施教育科研规划与课题管理;完成市教育局委托的其它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我院拟在常州市小学范围内选聘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
一、选聘对象
常州市小学数学优秀教师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
(二)选聘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小学数学学科教研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2)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9月14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5)具有中层以上管理经历。(6)获得江苏省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7)具有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及以上荣誉称号。(8)具有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身份。
三、选聘程序
1.成立选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领导、中层干部组成。
2.现场报名。凡符合选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17日,到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314)报名。(联系人:俞老师 联系电话:86695189)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简历、工作简历、教育教学与教科研的实绩和获奖情况等)(打印稿)
(2)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主要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
3.面试。由教科院选聘领导小组对符合选聘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4.办公会议决定。召开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会议,对通过面试的教师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发布选聘简章的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报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在一周内负责将各项考核材料的原始件和在常州人事管理系统填写打印的《常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呈批表》(一式四份)报市教育局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并按规定程序到市人社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签订聘用合同。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核定相应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方法按《常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常政发〔2004〕250号)要求执行。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