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第四批精品课题培育对象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附件一)。希望各管理单位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建设标准(第二版)》(附件二)、《“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精品课题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附件三)的要求,协同省、市教育科学规划办一起做好精品课题的培育工作,促进我市教育科学规划出现更多的优秀成果、精品成果。
附件一: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第四批精品课题培育对象名单(常州)
附件三:“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精品课题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7年6月12日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