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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4-24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我办将对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相关要求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专项课题(资助经费)由省规划办直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重点课题(自筹经费)、专项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市规划办组织检查,具体工作安排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负责协调,并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三、参加中期检查的课题需提供中期检查表一式两份、中期报告一式三份。
  四、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我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请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市规划办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696829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7年4月24日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目录(常州)

    附件2: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目录(常州)
附件2:课题中期检查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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