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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常州市特殊教育教师课堂教学评优”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2-27     阅读次数:


    为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能力提升,搭建市级研讨交流的平台。经研究,常州市教科院拟定于2017年4月下旬组织“常州市特殊教育教师课堂教学评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在职在岗的特殊学校教师,年龄不限,学科不限。已经参加并获得过省、市评优课一、二等奖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

    二、评比时间和地点

    2017年4月25日(周二)上午8:00—11:40      常州市聋哑学校

    三、评比方式

    1. 教学活动内容、年段不限。尊重学生学习特点和发展价值,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2. 基于特教学校的特殊情况,比赛采取“课堂实录微视频交流”的方式进行。

    3. 课堂实录由各学校自行完成,后期剪辑成15分钟微视频,比赛当日由参评教师直接播放视频,现场做10分钟说课和课后反思。

    四、名额分配

    金坛市1人、溧阳市1人、武进区1人、天宁区1人、钟楼区1人,常州聋校2人。

    五、奖项设置

    在校级选拔基础上,常州市及各辖市区各特教学校推荐选手,最后共7节课参加比赛,常州市教科院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

    六、相关要求

    1. 活动8:00开始,请各校分管教学领导组织参评教师和观摩教师准时到会。除分管领导和参评教师外,观摩教师每校3—5人。

    2. 参评教师按抽签顺序依次展示录像课,并进行10分钟说课和课后反思。教案和说课稿一式5份现场交于评委。

    3.按常州市教科院市级评比规则,本次评比收取参评费每人200元,用于评委费等开支,由常州教科院开具正式发票。

    4.培训证明:请参会人员带好身份证刷卡录入信息认定市级继续教育培训课时。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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