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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7-01-03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13-215日开展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等详见附件。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各辖市(区)精选2项,局属学校每校限报1项。
  请登录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或直接进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域名已经过期}查阅并下载相关材料。
  请各管理单位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申报,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寄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19号(同济中学内),邮编:213001。同时,请各管理单位将《申报·评审书》的电子版及汇总表集中发至我办邮箱:jyswj@czedu.gov.cn

我办接受申报的日期为2017215日之前,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696829
  

   注:所有其他附件请在全国规划办的通知中下载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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