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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常州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6-05-23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市区有关高中: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师的教学能力,打造一支专业素养高、教学基本功扎实的师资队伍,提升我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质量,根据《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关于设立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项目的通知》(常教人〔2009〕55号)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6月组织常州市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基本条件:普通高中在职在编的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指导教师,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已获省评优课、省基本功比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教师不再参加。

    2.名额分配:市区(含局属、天宁区、原戚区、新北区)3人,武进3人,金坛2人,溧阳2人。

    二、比赛项目及内容

    (一)通用技能

    1.粉笔字 

    (1)所有选手同时进行比赛,时间10分钟。

    (2)选手在相同的小黑板上书写规定的内容,字体不限。

    2.即兴演讲 

    (1)全体选手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到指定封闭区域候赛。

    (2)选手依次进入赛场后,根据给定演讲题目,准备5分钟,演讲时间3分钟。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赛区域。

    (3)演讲内容:综合实践活动基本理念、课程实践、热会热点问题等。

    3.教学设计和课件制作

    (1)按指定的课题备课。课题在进入备课室后获取。

    (2)全体选手同时进入电脑房,独立完成备课。

    (3)完成1课时(45分钟)教学设计,制作好课件,做好课堂教学的准备。留下所有备课材料,只身离开备课室。由工作秘书负责打印教学设计,其中1份课前发教师上课用。拷贝传输等工作也由工作秘书完成。

    (4)备课时间为3.5个小时。

    4.课堂教学

    (1)选手的上课顺序在上课前抽签决定。未上课的选手在候赛室安静休息,不得带任何资料和纸笔,不得讨论交谈和随意外出;选手上完课后立即离开赛场,不得返回候赛室。

    (2)上课采用模拟课堂现场教学形式进行。选手面对评委上课,但不与评委互动;在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中,体现教学设计,展示教学课件。选手课堂教学的课题需与教学设计、课件制作的课题一致。

    (3)模拟课教学时间为15分钟。选手在模拟课教学时应突出教学重点,详略得当。

    (二)专业技能

    5.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1)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时间100分钟。

    (2)测试内容包括:

    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本理念;

    ②研究性学习相关内容;

    ③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④主题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

    三、评分规则与评价标准

    1.评价标准:通用技能的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规程》所附的评分标准。专业技能评分标准另行确定。

    2.项目权重:通用技能项目权重为70%。其中,①粉笔字:权重10%;②即兴演讲:权重10%;③教学设计:权重20%;④课堂教学与课件制作:共权重30%。专业技能项目⑤笔试:权重为30%。

    3.评分规则:上述5个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选手的每项原始分乘以该项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的总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五、参赛费用

    选手需交纳参赛费200元/人,由参赛教师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住宿费、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六、报名工作     

    1、请各辖市(区)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填报基本功比赛报名表(见附件),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发送至市教科院王老师处,邮箱:jyswj@czedu.gov.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

    七、其他

    具体比赛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5月23日

 
附件:报名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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