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全市各初中学校:
为适应初中信息技术教学内容的改变、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方案、稳步提高初中信息技术教学水平,经研究制订出如下常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质量检测方案:
一、检测方式
检测采用主题作品制作评价和统一上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主题作品制作评价
主题作品制作评价是在七年级和八年级两年时间内按照教学进度、根据教师给定作品主题和素材,学生按要求完成制作后,教师根据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学生作品进行评价,其中每个单元的作品制作满分为10分。
1、检测时间:安排在平时课堂内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检测内容:每个学校对初中必修内容的6个主题作品制作模块进行检测并评分,教师可以选择学生的4个最好作品的测试评分作为该生的最终主题作品制作检测成绩。6个测试模块分别为《数据统计与分析》、《应用文档设计与制作》、《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图片加工与制作》、《音视频加工与制作》和《动画设计与制作》。
3、题量及分值:每个模块的作品满分10分,主题作品制作项目共计40分。
4、评价可以采取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建议教师的评价占比70%,学生评价占比30%。
(二)、统一上机测试
利用原有智博考试平台,采用客观题的方式考察初中阶段学生信息技术的学业水平。
1、检测时间:1小时,初步安排在6月中上旬,全市统一时间和试题。
2、检测形式:利用原有智博考试平台上机操作。
3、题型: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两大类。
4、题量及分值:满分60分
单项选择题:30题* 1.5分/题= 45分
判断题:10题* 1.5分/题=15分
二、检测内容
《初中信息技术》七年级教材第1-7章全部内容,《初中信息技术》八年级教材第1-3章内容。
三、2014级八年级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质量检测方案
2014级八年级信息技术学科学业质量检测实施方法总体上采取上述方案,但基于本方案公布较晚的特殊原因,主题作品制作评价部分原则上在本学期由各校择机进行,也可用相关章节的平时学习成绩或作品制作成绩替代。
在上述方案的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好的建议请与常州市教科院朱世周老师联系(jyszsz@{域名已经过期}),以便对本方案和评价标准做进一步的改进。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常州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检测主题作品制作评价标准(初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