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有关幼儿园:
按常州市教科院教研工作计划,现定于2016年3月10日组织“常州市幼儿园男教师体育活动(微视频)评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3月10日(周四)下午13:00—16:45 。
二、地点:
天宁区教师发展中心(天宁区虹景小学内)。
常州市天宁区翠虹路1号,公交212路,15路,B23路,208路到达。
三、交流展评顺序(请各区教研员通知选手交流顺序)
天宁、钟楼、武进各2人;新北区3人;金坛、溧阳各1人;常州经发区、鸣珂巷幼教集团、常州机关幼教集团各1人,共14人。为节省时间方便组织,参评教师按以上顺序展示交流,请各区教研员确定本区人员的前后顺序,通过QQ把参评教师单位、姓名、体育活动名称发给胡敏。并通知参评教师提前半小时到会场做准备。
四、活动要求
1、活动设计目标明确,结构完整,新颖有趣,形式多样。活动组织动静交替,科学有序,适时把握调控幼儿的运动量、运动强度和密度,注重指导方法,关注个别差异,引导自主活动,促进幼儿动作发展和体能锻炼。展示出男教师的饱满情绪、阳刚之气和灵活的教学机制。
2、参评单位以现场实录的方式拍摄一个班级30分钟左右完整的体育活动(集体教学或游戏均可)实况录像,整班幼儿参与。在实录的基础上再剪辑处理成12分钟的微视频参加交流评比。现场交流时选手提供相关体育活动设计方案3份,播放12分钟的微视频,另加3分钟的现场说课和反思交流(不要做在视频里)。
五、奖项设置
本次评比设常州市教师评优课一、二等奖。按常州市教科院规则,收取参评费每单位200元,请参评教师于3月10日现场缴纳,换取发票回幼儿园报销。
六、观评人员
1、常州市在职在岗的幼儿园男教师参与本次教研活动。
2、各辖区教研员和14个参评教师所在幼儿园各园4人(含参评教师)。
备注:参加本次观评研讨活动的教师请带好身份证,2016年始,常州市级培训采用刷身份证电子录入认定教师继续教育课时。
(参加培训电子认定课时的教师必须是江苏教师教育信息库里有身份信息的,可登陆江苏教师教育查询网址:http://{域名已经过期}/cmsplus/index.html)
特此通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