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初中信息技术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检验我市初中信息技术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成果,决定于2014年11月中下旬举行常州市原城区(含局属、钟楼区、天宁、戚区)初中信息技术评优课活动。本次评优活动规定参赛教师年龄为34周岁以上(1980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5年(含5年)以上。首轮比赛采用录像课评比方式,课题为初中信息技术(下册)第8章第2节“多媒体作品制作流程”中的任一课时。请各有关学校认真组织本校的评优课活动,并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参加大市评优课的教师名单(每校不超过2人)、上课录像光盘、教学设计和评审费(每人100元)报至常州市教科院朱世周老师处(email:jyszsz@{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