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研室、有关幼儿园:
为推进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底组织开展常州市幼儿园教师优课评比暨省评优课选手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5、26日二天。
地点:常州市机关幼儿园(常州市古村3号)
二、参加人员
在职在岗的幼儿园一线教师。
三、评比要求
参加评比的教育活动必须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符合《纲要》和《指南》精神,评比的教育活动要体现以下要求:(1)内容适宜,充分体现出对儿童的尊重;(2)活动过程力求简单、真实、自然,具有可操作性,推进幼儿主动学习;(3)教师的引导要适宜有效,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
按照省评比规则,本次评优活动采用给定教学内容,同课题不同教法评比的方式。因此,常州市级选拔也采用指定教学内容,选手个性化设计,借班上课的方式。为鼓励优秀教师展示教育教学素养和能力,本次比赛不限年龄,不限班级,不限学科领域。
四、参赛教师名额分配
金坛市2人、溧阳市2人、武进区3人、钟楼区2人(外加鸣珂巷集团1人)、天宁区2人、新北区2人,戚区1人。常州市属行业办园2人。在各区选拔的基础上,全市17名教师进行比赛,设常州市评优课一、二等奖,选拔前二名选手参加省级评比。
五、评比方式
参赛选手提前抽签决定上课次序,25日9节课,26日8节课,上课内容提前二天告知各辖区教研员,评比专家由市教科院聘请,教案一式七份带到比赛现场。
六、现场观摩
为促进交流提高,以评促研,本次评选活动对外开放,各辖市(区)教研员可选派教师代表参加观摩活动。为保证评比效果,现场观摩适当控制人数,名额分配:武进40名,天宁、钟楼、新北各25名;金坛、溧阳各15名。
七、其它
按常州市教科院评优课管理办法,各参赛教师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交通费等回所在单位报销。现场观摩二天可换不同的教师参加,常州市教科院提供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为推进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底组织开展常州市幼儿园教师优课评比暨省评优课选手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9月25、26日二天。
地点:常州市机关幼儿园(常州市古村3号)
二、参加人员
在职在岗的幼儿园一线教师。
三、评比要求
参加评比的教育活动必须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符合《纲要》和《指南》精神,评比的教育活动要体现以下要求:(1)内容适宜,充分体现出对儿童的尊重;(2)活动过程力求简单、真实、自然,具有可操作性,推进幼儿主动学习;(3)教师的引导要适宜有效,体现正确的教育理念。
按照省评比规则,本次评优活动采用给定教学内容,同课题不同教法评比的方式。因此,常州市级选拔也采用指定教学内容,选手个性化设计,借班上课的方式。为鼓励优秀教师展示教育教学素养和能力,本次比赛不限年龄,不限班级,不限学科领域。
四、参赛教师名额分配
金坛市2人、溧阳市2人、武进区3人、钟楼区2人(外加鸣珂巷集团1人)、天宁区2人、新北区2人,戚区1人。常州市属行业办园2人。在各区选拔的基础上,全市17名教师进行比赛,设常州市评优课一、二等奖,选拔前二名选手参加省级评比。
五、评比方式
参赛选手提前抽签决定上课次序,25日9节课,26日8节课,上课内容提前二天告知各辖区教研员,评比专家由市教科院聘请,教案一式七份带到比赛现场。
六、现场观摩
为促进交流提高,以评促研,本次评选活动对外开放,各辖市(区)教研员可选派教师代表参加观摩活动。为保证评比效果,现场观摩适当控制人数,名额分配:武进40名,天宁、钟楼、新北各25名;金坛、溧阳各15名。
七、其它
按常州市教科院评优课管理办法,各参赛教师需缴纳评审费200元,交通费等回所在单位报销。现场观摩二天可换不同的教师参加,常州市教科院提供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