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
为加大我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五级阶梯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切实推进我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队伍高品质建设,促进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高质量实施,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具有内驱力、学习力和发展力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30名左右,组建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研修班,进行为期三年的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为期三年的定期集中研修和跟踪引领,培养一批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素养出色、科研能力优秀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提升区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是在一线教学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指导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的培养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
2.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课程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新,课堂教学效果好,有2年以上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经历。
3.热爱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有强烈的专业发展意识。
4.在区综合实践活动、劳动青年教师基本功或评优课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
5.工作以来至少有1篇综合实践活动相关论文在省级刊物发表或在省市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三、选拔程序
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愿申报并填写研修班学员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推荐报各辖区教师发展中心,各辖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初选,在初选的基础上每区限推荐6名相关教师参加大市选拔。常州市教科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选拔,最终确定研修班学员。
四、材料报送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研修班学员申报表(盖章后提供扫描件)、相关佐证材料(仅需电子稿)、汇总表(附件2)用一个文件夹打包发送至邮箱245163318@{域名已经过期}。申报材料(电子稿)请于10月14日17:00前报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孙老师处。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 常州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骨干教师研修班申报表
附件2 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