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局属初中每校不超过3项,高中每校不超过4项,局属职业学校参照高中,其他单位参照局属初中。辖市区限额如下:溧阳、金坛、新北每区50项,钟楼、天宁每区45项,武进区55项,经开区38项。
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21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主持人所主持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尚未结题或被撤项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 评估时间
2022年9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确定后报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三、 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先组织校级评审,根据限额数量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评审,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级评审。
3.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课题进行现场评审,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评审结果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评审为“合格”等第的课题为市“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文。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5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5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1份。
4.课题的其他阶段性成果,力求少而精,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5.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22541543@{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6696829。
五、其他
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质量优先、宁缺毋滥。评估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
二O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