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22部委2017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要求,交流我市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成果,推动广大教师深入研究并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根据江苏省《关于组织2022年全省初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出生日期在1977年1月1日之后的初中、高中在岗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已参加过省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研讨活动并获一等奖的老师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时间地点
1.各辖市(区)自行安排初评时间及地点。
2.大市活动时间初定为4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选内容及要求
1.参与展评的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新课程理念;符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年修订)》的精神。
2.展评课采用借班上课形式,每节课时长45分钟。课题自选,由参与展示教师将上课涉及的教材复印60份带到现场,课前5分钟统一发给学生和评委。
3.须使用经国家或江苏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
4.教案与课件制作要求:
教案在word中编辑,页边距上下左右一律为2cm,正文一律采用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辅文一律采用楷体、小四号、1.5倍行距。
课件使用PowerPoint编辑,若使用个性化字体,需在PPT中将字库嵌入保存。
教案、课件内均不得出现授课教师所在地市区县、单位及个人任何信息。
四、大市参赛选手名额分配
注:初中局属学校,高中局属、天宁、钟楼各校由市区组织比赛,其余由各辖市(区)为单位组织比赛、报送。
五、奖项设置
1.各辖市区开展的比赛,参照大市比赛规则,自行决定奖励等次、名额及奖励方式。
2.大市比赛分一、二等奖两个级别评奖,其中一等奖占40%,二等奖占60%。
3.各市(区)活动结束后,于4月20日前将推荐教师名单按附件要求报送至邮箱:1276864960@{域名已经过期}。
4.初中、高中大市比赛一等奖第一名分别参加江苏省初中、高中优质课评比。
六、其他事项
1.按相关规定,参加大市决赛的教师交参赛费200元,经费凭发票回所在单位报销。
2.具体缴费方式及其他相关工作可咨询赵老师,联系电话:18961189227。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3.2
常州市( )市(区)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评比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