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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教师拍摄基础教育精品课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1-10-08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今年8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9月8日,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配发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常州地区参评精品课质量,我院要求各学科教研员从历年大市评优课、基本功、公开课等教学展评活动中选定了一批优秀教师参加此次精品课制作。由于此次精品课遴选标准高、要求严,特就协助教师拍摄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辖市(区)、局属学校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及时查阅相关通知,了解本次精品课遴选的要求,特别是精品课制作与拍摄规范(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别强调的是,本次精品课采用微课的形式(小学10-15分钟,中学15-20分钟),对教学材料、教师着装、教师语言等均有严格的要求。

    2.请及时向教师提供人员与技术上的支持,确保精品课拍摄的质量。对于不具备拍摄条件的教师,请各辖市(区)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做好协调,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技术和场地支持。

    参加精品课制作的教师均已加入精品课工作群,已经开展微课设计与材料制作。

    3.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精品课的拍摄工作须与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25日前,教师将在国家教育云平台上完成微课及相关材料的上传工作。

    4.请各辖市(区)将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信息于2021年10月9日发送给我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潘正凯(邮箱:64229461@{域名已经过期},电话:18961189193)。

    参与遴选活动的教师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拍摄协助。相关名单将由工作联系人潘正凯汇总后发给各区相关负责人。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7053/202108/t20210824_553692.html

    2.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精品课遴选的通知文件(PDF)。

    3.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制作注意事项(PPT)。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8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基础教育精品课制作注意事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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