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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选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0-10-26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要求,深化课程改革,推动优秀教育教学经验成果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评选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增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各校以及教科研部门或个人。

    项目应围绕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再参与评选。

    已经被评为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首批培育项目的(附件4),不需要再申报。

    二、评选要求

    1.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要能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认真总结提炼已有教学成果,填写申报表,并在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向所属教研部门申报(局属学校报送至市教科院,辖市区学校报送至所属教师发展中心)。

    2.辖市(区)及局属单位初评。各辖市(区)、各局属单位于2020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通过初评的项目名单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3.大市评选。市教科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增补的培育项目。

    四、名额分配

    各辖市区每区限报基础教育教学类10项,职业教育类4项。局属学校,职业学校每校限3项,高中每校限2项,初中每校限1项,其他单位原则上参照高中。已在附件4名单中的计入限额数。

    五、注意事项

    1.各参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填写申报书、项目研究计划书和汇总表。

    2.申报书和项目研究计划书各交5份纸质稿,申报书、项目研究计划书和汇总表电子稿,汇总后统一发送给教科研管理部门。

    基础教育类联系人:王老师,材料报送地址为教科院315室,地址: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邮编:213001,电话:86696829,电子邮箱:wjun1214@{域名已经过期}

    职业教育类联系人:胡老师,材料报送地址为教科院317室,地址:常州市紫荆西路6号,邮编:213001,电话:18915051196,电子邮箱:czzjshj@{域名已经过期}

    3.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只交1份,材料要精简。

    4.所有佐证材料截止时间至2020年11月底。

    六、结果使用

    1.为项目单位选聘指导专家。

    2.优先推荐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

    3.优先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教学成果。

    

    附件:

    1.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2.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计划书

    3.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

    4.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首批培育项目名单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附件2: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研究计划书
附件3: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4:常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首批培育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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