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常州市智慧校园建设,切实提升常州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及示范校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信函[2020]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常州市及省级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范围
全市未获得市级认定的中小学均可申报。2019年度认定的省级智慧校园即为市级智慧校园或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二、审核认定目标
继续推荐市级智慧校园审核认定工作,各区市级智慧校园合格比例达到60%或以上,省级智慧校园比例60%。市级示范校达到10所或以上。
三、审核认定标准
省市级智慧校园认定标准体系按照《关于印发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智慧校园示范校应在科学性、实效性、创新性、可推广性等方面体现示范性和引领性,其审核认定标准,在省级智慧校园指标基础上,增加若干建设性指标,详见附件。
四、审核认定步骤
(一)学校申报
10月20日前,学校根据指标体系自评并向区县机构申报,由区县机构进行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上传到省智慧校园管理平台({域名已经过期}/zhxy)。
申报材料包括:创建工作总结、特色成果或典型案例、学校自评得分表(见附件)以及体现示范性的支持材料,自评表中每个得分点均需要提供佐证材料。
(二)区县初审
10月25日前,各辖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网络评审并组织现场核查,综合评分达到80分即为合格,然后推荐(“拟通过”及“拟推荐示范”)相关学校到市级评审。同时推荐一所学校为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市级示范校要求同省级示范校一致。
(三)市级复审
10月30日前,市教育局对区级推荐通过的智慧校园进行网络复审,对推荐的示范校组织专家复审后,择优向省推荐5所示范学校。同时,市里评出10所市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推荐的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还需参加省级现场答辩,综合评分按网络审核得分占40%、现场答辩得分占60%的分值比例计算,排名前50名的即为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五、其他事项
智慧校园建设是省市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还将提升推进。2020年起,智慧校园审核结果将正式计入全省各地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并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依据。请各辖市、区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
联系人:黄炎,电话:86649659,邮箱:58781099@{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智慧校园审核认定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