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常州市校本课程建设的校际和区域交流,促进特色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建设,经过实践调研和为期两年的项目实验(“常州市小学武术校本课程研究共同体”实验),决定设立“常州市校本课程协同研究项目”,同时启动该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性质:研究型学术团体
二、组织形式:理事会
根据协同研究需要,每个协同研究项目理事会一般由1个理事长单位学校和若干个理事单位学校组成,大型项目可根据研究进展实际在理事长单位学校和理事单位学校之间增设常务理事单位学校。
协同研究项目经市教科院评审论证通过后立项,由协同研究项目成员校协商产生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就理事成员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研究目标和任务”“活动方式和计划”“特色发展和共同建设”等制定“理事章程”,经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后由各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生效,由各理事成员学校遵照执行,常州市教科院负责协同研究项目的业务指导工作。
三、协同研究项目
经研究,第一批项目面向全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中/高职校、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合作共建型”等5类项目,同时,欢迎学校在自主论证的基础上申报“其他类型项目”。以下列举的课程项目名称(如“武术课程”、“创客课程”等)仅在本通知中作解说举例和申报参考之用,具体项目名称在立项后,再由市教科院与各项目理事会研究后共同确定。请学校根据各类型项目的特点选择、申报。
(一)合作共建型项目
指发展潜力良好、学校需求巨大,但面临师资匮乏、建设方向不明、没有规范有效的课程内容/资源、缺乏校际交流机会等困境的课程项目,可藉此协同研究的方式合作共建该课程项目,如:“武术课程”等。
(二)资源共享型项目
指在常州市区域内开展该类课程研究的学校众多、建设内容交叉、建设成效良好、各校均有一定特色,但面临课程精品意识不足、参与建设该课程的学校和教师作为一个独立单位的区域影响力不足的课程项目,如:“陶艺课程”“游戏课程”等。
(三)范式互鉴型项目
指在常州市区域内开展该类课程研究的学校众多、建设内容各不相同、课程资源丰富、社会融入意识强烈,但面临课程内容转化方向不明、课程发展规范不足、课程实效有待一进步夯实的课程项目,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文化课程”“普职融合课程”等。
(四)创新引领型项目
指以现代科学技术、信息技术、教育技术等应用为中介,以学生科学素养、创新思维培育等为目标,各校建设进程、侧重各不相同,协同研究后能够以相互借鉴优势、共同应对困难、合作开发优质资源等形式,形成研究和建设合力的课程项目,如:“科技种植课程”“创客课程”“数字地理课程”等。
(五)特色培优型项目
指各学段均有实施、大量学校具有相应师资并某种程度上建设了相应课程或开展了相应的课程实践,但研究力量分散、课程或课程实践专业性不足、课程实践常依靠社团来维系,亟需以协同研究方式在市域范围内优先培植特色优秀课程,以凝聚教师团队、提升教师专业发展动能、推动课程建设进程的课程项目,如:“特色心育课程(心理健康)”“特色体育课程”等。
(六)其他类型项目
指具有协同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且不在上述5个类型之列的课程项目。
三、项目申报
各校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发展规划和研究需要,自行申报。
1.学校自主选择申报上述6类课程协同研究项目,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
2.学校自主决定申报理事长单位学校或理事单位学校,原则上一所学校申报理事长单位学校不超过1项、理事单位学校不超过3项。
3.欢迎学校申报“其他类型项目”,申报“其他类型项目”的学校需要自行调查常州市范围内开展该课程研究的学校分布与数量、研究现状与需求等,并在申报表中就课程项目类型、课程名称、开展协同研究的必要性等进行简要论证,同时需要联合除本校之外的3所(含3所)以上学校共同申报(各校根据实情分别提交材料)。
4.以上6类项目均不限学段。
5.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周一)。
6.材料报送
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左侧装订成册,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常州市教科院411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kccguan@{域名已经过期}。
四、项目评审与立项
1.常州市教科院将组织异地专业团队评审申报材料,并结合实际需要择优立项,立项名单在常州市教科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2.常州市教科院将根据协同研究项目进程,逐步筹建“常州市课程协同研究项目”指导专家团队,按照自愿互利、双向选择的原则建立学校与专家团队的中长期和常态化合作研究关系。
联系人:李令永,电话:89966827。
附件1:常州市校本课程协同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合作共建型、资源共享型、范式互鉴型、创新引领型、特色培优型”项目的学校填写)
附件2:常州市校本课程协同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其他类型“项目的学校填写)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O一九年五月八日
附件1:常州市校本课程协同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常州市校本课程协同研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