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教人〔2018〕2号)、
《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常教人〔2018〕5号)、
《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常教人〔2019〕6号)文件精神,
现将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一)五级阶梯优秀教师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第十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二年度;
2.第四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三年度;
3.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三年度;
4.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一年度。
以上人员考核时间均为2018年1月-12月
(二)其他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2018年新晋升的正高级教师不参加考核)、江苏省特级教师、江苏省教学名师,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考核时间
第十五批江苏省特级教师考核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其它高层次人才考核时间均为2018年1月-12月。
二、考核内容
1.五级阶梯优秀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2.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常教人〔2018〕5号文件要求。
三、考核办法
(一)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各单位要对照相应文件的要求,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3月29日前将“考核汇总表”(见附件四)纸质稿一份送交市教科院415室(紫荆西路6号),电子稿以Excel形式发送至邮箱wjtd@czedu.gov.cn。
3.局属及其他有关学校3月29日前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一)及考核汇总表(附件四)纸质稿各一份送交至市教科院415室,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jtd@czedu.gov.cn。
(二)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办法
1.每位考核对象需提供《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不装订),并根据考核内容附一年来有关证明、论文或论著等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的年度考核,于3月29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四)送交市教科院415室(紫荆西路6号),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gov.cn。
3.局属学校于3月29日前将考核材料、考核表(附件二)及汇总表(附件四)送交市教科院415室(紫荆西路6号),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gov.cn。由市教科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三)其他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办法
1.每个考核对象需填写《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表》(附件三)一份,提供考核期内履行职责的相关证明、论文或论著复印件。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应由学校经办人审核后签名并加盖公章,按考核表上所列考核栏目顺序归类整理、编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优秀教育人才的年度考核,于3月29日前将考核结果(附件四)送交市教科院415室(紫荆西路6号),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gov.cn。
3. 局属学校于3月29日前将考核材料、考核表送交市教科院415室(紫荆西路6号),考核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wjtd@czedu.gov.cn,由市教科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四、其他
1.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没有其它高层次头衔的第十五批江苏省特级教师如上半年还在其他(如特后)考核周期内,可以参加其它考核,请各单位在考核汇总表里标注。
2.2018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3.年度考核合格对象享受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标准按《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执行。凡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当年度不予奖励。
附件二:常州市特级教师后备人才年度考核表
附件三: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年度考核表
附件五:常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高层次)需考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