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艺术课程改革,促进音乐教师开展行动研究,为教师专业发展和分享教学智慧提供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常州市音乐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
2018年常州市教育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成员。
2.论文要求:
(1)紧密联系当前课程改革形势,对学生发展音乐核心素养、音乐学科关键能力、音乐学科关键问题、数字化学习、学习方式变革、微课程建设、教研活动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
(2)选题得当,观点清晰,既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又有自己的实践思考,文章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
(3)参评论文的撰写格式应该遵循正式期刊或出版社出版书刊的要求论文格式:标题(黑体,三号)、摘要和关键词(楷体,小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参考文献等。
(4)论文用A4纸打印三份,并装订。打印稿需要制作封面,封面内容包括:论文名称,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
(5)各辖市(区)音乐参评论文电子稿(包括作者姓名、单位)与纸质论文均交于过舒阳老师(信箱:706698202@{域名已经过期}电话13961207229);局属中学音乐参评论文电子稿(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发送至程文彬老师信箱:(1245036089@{域名已经过期});局属中学音乐参评论文纸质论文交至常州市第三中学 吴琛燕老师(电话13775277817)处。
注意:各位负责老师将音乐论文电子稿、纸质稿统一汇总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王明霞老师处;已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已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3.截止日期:
2018年 12 月21 日。
4.评选办法:
(1)常州市音乐专业委员会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参评论文评审。
(2)按《常州市教育学会关于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论文评比结果分一、二、三等奖。原则上,获奖论文总篇数不超过所征集总篇数的50%,一、二等奖的总数不超过获奖总篇数的50%。
(3)常州市教育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评审获奖的论文,将在常州市音乐教研网上公示两周,确认无异议后,报常州市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论文推荐至《课程与教学》发表。
(4)对抄袭的论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和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在常州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单位。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常州市教育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
2018.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