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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教育学会小学品德专业委员会2018年论文评比活动通知
信息时间:2018-08-22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

   为推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改革,提高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本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年会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常州市教育学会小学品德专业委员会登记会员。

    二、征文内容

    1.对小学品德学科核心素养的前瞻性研究;

    2.对教研组开展课程建设的思考和研究;  

    3.对转变学习方式(如深度学习、主动学习、体验学习、项目学习等)的实践研究; 

    4.本学科中开展法治教育课程与教学的思考和实践;

    5.对本课程与数字化学习的合理、有效整合研究;

    6.对本课程教学评价、学生发展评价问题的研究;   

    7.对本课程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的实践研究;

8.本学科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
   9.道德与法治学科教师的核心素养及培育;

   10.对道德与法治新教材及教材实施的研究;

   11. 对道德与法治课程与公民教育、生命教育、心理辅导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统整、提高德育实效性的研究;

   12. 其他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思考和实践。

    三、征文要求

    1.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宗旨,以教育科学理论为基础,紧密联系教学、教育、课改、科研和社会实际,力求选题新颖,论述精辟,见解独到,求真务实,文笔流畅。

    2.格式要求:参评论文一律要求以A4纸打印。字数以300—5000字为宜;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五号宋体,单倍行距。

    1)封面:论文标题,作者单位、姓名、会员证号、邮编、联系电话、学段(初中、高中)。

    (2)正文:包括论文题目和论文内容(正文中不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

    (3)附表:常州市教研系统教学评比诚信承诺书(必填,见附件2)。

    3.论文必须是参评教师本人原创,对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常州市教育学会将作出如下处罚:

    1)取消该教师本年度的论文获奖资格;取消该教师下一轮年会论文的参评资格。

    2)在常州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该教师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四、评审费
按市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本次年会论文评选不收取评审费。

    五、评选办法

    由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统一评审。按常州市教育学会文件规定,在参评论文中,优选90篇优秀论文,按2:3:5的比例颁发一、二、三等奖。

    六、征集方式

    各辖市区学校的教师论文以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单位,请各辖市区教研室填写好汇总表(附件1),于201811月30日前将论文和汇总表纸质稿交市教育科学院305室戴老师。同时将汇总表和论文电子稿打包发送至czdaihui@{域名已经过期}。


    常州市小学品德专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附件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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