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验专项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验专项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课题已纳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验专项课题备案目录。
2.主持人所在单位在常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实验校名单中。
二、报送时间
各辖区、局属各相关学校需在11月30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报送,逾期视作弃权。
三、评估程序
1.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管理单位报送的课题进行材料评审,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评审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评审为“合格”等第的课题拟推荐为市“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不再纳入市规划办管理范畴。
2.课题中期评估结果在市教科院网站发文公示,通过公示后正式立项为市级课题。
四、材料要求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研究内容的具体展开、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1份。
4.课题备案以来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代表作复印件1份(限3篇,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5.课题汇总表纸质稿(附件2)1份,加盖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536401565@qq.com,联系人:章老师,地址:常州市教科院317办公室,电话:86699812。材料由各辖市区、局属各单位收齐后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6.涉及课题名称变更的不需要提交变更表,只需要在汇总时用新的课题名称即可;涉及到主持人变更的,需提交课题变更申请表批复的复印件。
附件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附件2:汇总表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