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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常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6-10-19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局属各单位及有关民办学校:

为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2026年我市将开展常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1.全市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各校以及教科研部门或个人。

2.项目应围绕课程、教学、评价、教研、资源建设、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3.已经立项为2025年江苏省教学成果储备项目的,如无新的理论或实践的重大创新不再参与本轮培育。

二、项目要求

1.坚持政策导向。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契合国家课程教学改革方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围绕学科育人领域,突出强调教学方式变革,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能够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成果。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要能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报送程序

1.本届全市教学成果计划培育180项左右,其中职业教育类50项左右,基础教育类130项左右。

(1)职业教育类成果培育项目名额分配:每校不超过6项。

(2)基础教育类成果培育项目名额分配:

溧阳市:20项;金坛区15项;武进区:35项;新北区:24项;天宁区:11项;钟楼区:11项;经开区:10项。

局属单位:每单位限2项。

2.培育项目申报。基础教育类成果培育项目,由各辖市区完成遴选工作,并在2026年11月12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教科院;局属各单位于11月6日之前直接报送至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类成果培育项目,由各职业学校在11月12日之前,直接报送到市教科院。 

市教科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

四、报送材料 

(1)纸质材料:申报常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应按照《2026年常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常州市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填报说明》(见附件2)要求,向市教科院提交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和不超过8000字的成果报告(各一式3份);同时需提交汇总表1份(盖章)。

申报书首页的“编号”可以不填。所有项目材料请各申报人留存电子稿备用。

(2)电子材料:申报书、成果报告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送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21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13921097929,电子邮箱:150569456@qq.com。

基础教育类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报送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紫荆西路6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315室,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8961189092,电子邮箱:czjylw@126.com。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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