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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高中化学教师参加常州市“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四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6-10-03     阅读次数:

各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常州市各高中:

为落实《“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苏教师函〔2021〕34号)、《关于组织“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四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的函》(苏教科院办函〔2026〕1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苏教名家”培养对象在全省范围内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经研究,常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常州市“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第四期培养对象教育教学主张报告会。现组织全市高中化学教师参与上午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10日(周六)。

二、活动地点  

上午场:常州市正行中学(中学化学)

三、参会人员安排

全市各高中校每校选派6名化学骨干教师参会。请各校在10月8日前组织参会教师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参会教师信息。

 

四、具体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上

午

场

8:25前

报到

常州市

正行中学

取则楼

一楼

报告厅

8:30

—

8:45

领导致辞

8:45

—

10:15

教育教学主张报告

胡爱彬:循试而探,以究启思

10:15

—

10:45

团队成员展示报告

1.王  蓉:基于实验探究的高中化学项目式教学实践

2.陆小敏:让实验真正发生——基于学生真实问题的实验探索

10:45

—

11:30

专家点评

1.宋永忠(江苏省青少年科学教育协会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原党委书记、校长、教授)

2.任红艳(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3.杨玉琴(盐城师范学院教授,教育部国家级培训专家库专家,江苏省教科院特聘研究员)

4.王彦明(江苏省教科院研究员、教育学博士)

离会

五、其他事项

1.承办校停车场地有限,请参会教师选择绿色出行。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86655532。

2.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注意保持会场纪律。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6年10月3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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